XX年生猪养殖标准化创建活动方案为推进畜牧产业转型升级,提高畜牧业现代化水平,我县在上级有关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决定从今年起开展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创建目标2014年力争保质保量完成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场1-2个,3年内所有符合条件的规模猪场都要参与标准化示范创建,充分发挥标准化示范场的辐射带动作用,提升生猪养殖标准化生产技术水平
二、创建内容(一)必备条件1、参与创建的生猪规模养殖场场址不得位于禁养区域,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区域内土地使用规划
2、具备《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两年内未发生重大动物疫病和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3、已在县畜牧兽医局进行了养殖备案登记,并按照农业部《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及《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要求,建立《省畜禽养殖场养殖场档案》
4、新建规模养殖场育肥栏舍必须采用高床养殖节水减污技术,清洁生产实现粪污治理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
未采用高床养殖节水减污技术的老养殖场必须具备配套的粪污处理设施,并做到了达标排放或全部综合利用
5、养殖规模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实行自繁自养模式,能繁母猪存栏100头以上,且年出栏育肥猪1500头以上
6、已获得部、省级生猪标准化示范场不列入此次创建范围
(二)主要内容品种良种化
因地制宜,选用高产优质高效生猪品良种,品种来源清楚,检疫合格
养殖场栏舍、饲养和环境控制等生产设施设备满足标准化生产需要
新建规模养殖场育肥栏舍必须采用高第1页共3页床养殖节水栏舍设计,实行免冲洗工艺
制定并实施科学规范的饲养管理规程,配备与饲养规模相适应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严格遵守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使用有关规定,生产过程实行信息化动态管理
建立标准化养殖档案,各类生产记录齐全(包括:生产记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购进记录、配合饲养使用记录、兽药购进和使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