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文库-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我11教育单位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区教育单位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小学财务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教育财务管理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区公办中小学校、教育直属事业单位、教师进修学校和盲聋哑学校(以下简称“教育单位”)
民办学校参照执行
第三条区财政局和区教育局对全区教育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四条教育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事)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五条教育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单位收支预算;依法多渠道筹集事业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单位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
百度文库-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我22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和会计人员第六条实行“集中管理、分校核算”体制
区教育经费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全区教育单位的财务活动
单位设报账员,在单位法人代表领导下,管理单位的财务活动,向区教育经费管理办公室报账
第七条各教育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要求配备会计工作人员
配备会计人员必须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符合任职条件
单位会计工作岗位包括报账、财产物资核算、工资核算、往来结算、财产物资保管、档案管理等
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多岗,但报账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和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财产物资保管人员不得兼任物资采购工作
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核定报账员工作量,并明确岗位职责和考核办法
报账员任免由单位民主决策后呈报,区教育局审批
民办学校会计人员由学校任免,报区教育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