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乐理》教学大纲(课程代码:)一、课程说明(一)适用专业:音乐学专业(本科)、音乐教育专业(专科)(二)课程类别:专业基础课,必修(三)课程性质与任务:本课程属于本专科专业基础课,课程的主要任务是教授学生理解音乐表现方法所必需的基础知识和技能,为进一步学习其他音乐理论,发展音乐才能,打下巩固的专业基础
(四)教学目的与要求: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一方面提高学生的音乐素质,培养学生的音乐鉴赏力,提高学生理解音乐作品的能力;另一方面培养学生的创造意识
要求学生系统地理解、掌握音乐基础知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过音乐作品进行讲解分析,提高学生对音乐作品的理解、分析和自学能力,懂得乐理教学的基本方法
(五)先修课程:无(六)学时、学分数:72学时、4学分(七)教学方式及设施要求:以课堂讲述为主,其他实践性环节为辅;配备钢琴(八)考核方式与要求:1
本课程于大学一年级第一、二学期开设,第一学期考核方式为考查,第二学期考核方式为考试,均属闭卷考核
对本课程要求掌握的基础知识,采用课堂提问等方式进行,成绩记入平时表现成绩
期末考试的卷面成绩占总评成绩的70%;平时表现占总评成绩的30%
二、课程内容、基本要求与学时分配(一)课时分配表章节次数章节名称学时数72总学时理论其他1(一)音高4312(二)五线谱4313(三)节奏节拍6424(四)音程10645(五)和弦10646(六)调大调式小调式10647(七)五声性调式(民族调式)8628(八)调式中的音程与和弦6429(九)转调42210(十)移调2211(十一)调式变音半音音阶全音音阶2212(十二)常用记号1113(十三)装饰音1114(十四)音乐的速度与力度1115(十五)旋律曲式11(二)各章节基本内容及要求第一章音高教学目的:通过本章的学习,使学生对音高、乐音体系、音的分组、音律等有一个初步的认识
基本要求:让学生熟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