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区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新安邵全县专水项上整交治通工作方案为了吸取XX县区“9
9”水上交通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防止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全省水上安全综合整治总体方案》和我县实际,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将组织力量对我县水上交通安全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现制定本行动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落实水上交通安全责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切实加强渡口渡船安全管理,杜绝船舶严重超载超员现象,实现水上交通秩序明显改善、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水上交通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好转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任务(一)整治对象
对全县水运和渡口、乡镇船舶等涉及水上交通安全的经营作业行为进行全面规范,开展网络化地毯式1排查,对查出的隐患登记造册,建立台账
集中重点整治以下九类非法违法行为:①无船名船号、无相关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的船舶非法参与运营及未随船携带有效船舶船员证书、证件的;②渔船、农用船等非客运船非法载客的;③非法渡运汽车的;④客运船舶超载超员航行的;⑤货运船舶超载航行的;第1页共6页⑥渡口安全设施不完善、安全管理不严格的;⑦非法修造船舶的;⑧航道内从事养殖种植以及其他破坏通航环境和秩序的;⑨依法应当审批的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等活动未经审批的
(二)整治内容
一是开展乡镇渡口渡船专项整治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所有渡口必须设立永久性《渡口守则》牌、安全警示牌及停航封渡水位线
完善渡口安全设施,客船的起止点和中途停靠点必须设置安全管理警示牌
要建立健全渡口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基础台账,认真落实定渡口位置、定渡船、定航线、定乘客数额、定管理责任的“五定”渡口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