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街道XX庄村城中村改造启动地调整方案xx街道xxx庄村城中村改造启动地调整方案为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改善村民生活环境,经村两委研究决定,对xxx庄村城中村启动地进行调整,特制定如下方案:一、土地位置
位于xx以南,村东侧、xx路以西,村前东西路以北的地块
二、土地调整时间:2010年9月7日——2010年9月9日,时间为三天
三、土地调整办法:1、口粮地
每亩补偿现金1
6万元(含地面附属物补偿),地亩数以本次核实签字为准,若地面附属物评估价值高于每亩1
6万元,则按实际评估价值据实补偿
(指承包集体土地发展种、养殖业且有承包合同的)地面附属物按评估价据实补偿后,土地由村集体统一收回
3、自留地(指各生产队村民自行分配的土地),每亩补偿现金8000元(含地面附属物补偿),(土地亩数以本次村委公布的人口数的人均亩数为准)
4、调地范围内可利用的机井按实际评估价值据实补偿
5、未与村委签定承包合同而占用集体耕地的户,其地面附属物据实补偿
6、其它情况不再予以考虑
四、奖励办法1、口粮地
第一天(9月7日)签订调地协议的种植粮田的户,按每亩10000元给予奖励,蔬菜大棚、树木等按评估价值的30%给予奖励
第二天(9月8日)签订调地协议的种植粮田的户,按每亩5000元给予奖励,蔬菜大棚、树木等按评估价值的15%给予奖励
第三天(9月9日)签订调地协议的种植粮田的户,按每亩第1页共3页3000元给予奖励;蔬菜大棚、树木等按评估价值的10%给予奖励
地面附属物的清除时间为三天,自2010年9月7日至9月9日下午5:00前为地面附属物清除截止时间,种植粮田的户每提前一天清除完毕地面附属物每亩再奖励1000元;种植蔬菜大棚、树木等的户每提前一天清理完地面附属物的再奖励评估价值的3%
第一天(9月7日)签订调地协议的承包户,按评估价值的15%给予奖励
第二天(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