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假期间爆竹管理方案为切实做好2012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全市良好的燃放秩序,维护不燃放人的正当权益,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爆炸和群死群伤等重大事故,保障市民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确保春节期间全县社会安全稳定,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2012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发〔〕34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体现为民、便民、利民的城市管理理念,按照“各级政府组织实施,职能部门全程监管,行业系统监督指导,属地乡镇(街道)全面管理,责任单位自行看护,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的原则,严格落实“制订方案、宣传发动、安全监管、查缴非法、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工作措施,努力实现“禁放场所、禁放时段禁得住,重大危险源场所、销售点、燃放点安全,全县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特大火灾和伤亡事故”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一)县政府组织机构和职责县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副县长副主任,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工商局、县供销社、县交通局等单位抽调专人集中办公
春节期间,县烟花爆竹“打非办”XX县区燃放办合署办公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负责全县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协调全县各乡镇(街道)XX县区级有关部门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办公室主要职责
制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XX县区级有关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全县性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第1页共9页管理宣传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烟花爆竹专营办法统一采购、储存、配送和销售烟花爆竹;开展“打非”工作;落实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