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魅力、和谐”为建设目标,以全面提高我乡人民文明素质、整体文明程度和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为着眼点,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促进我乡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全面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全面提升,乡域面貌明显改善,文明程度明显提高,力争2015年成为文明示范乡
三、创建标准根据县委、县政府相关要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要按照以下标准开展创建工作:(一)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将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纳入乡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创建工作;形成工作小组具体落实,能较好地履行职责;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二)建立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加强干部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建设风清气正的公务员队伍;坚持依法行政,廉洁从政,不断规范政务行为;积极为群众排扰解难、办实事,建设服务型政府,让群众满意
(三)打造公正公平的法治环境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做好法律援助和服务;维护老人、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合法权益;加强社会治安工作,维护良好社会秩序,确保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基层民主建设,加强基层民主管理
(四)培育规范守信的商贸环境
塑造诚信政府形象,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加强集乡商贸监管,维护公平竞争;规范窗口行业服务,树立良好的行业风尚
(五)营造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
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全面提高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发展教育事业,推进素质教育;加快文化建设和体育事业发展,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加强科普宣传教育;开展社会公益活动,扶第1页共5页持社会公益事业
(六)建设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
完善乡政设施与公共交通,提供便捷、整洁、干净、有序的人居环境;发展卫生事业,健全医疗卫生和公共服务网络,加强食品卫生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