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方案为切实做好2015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筹资工作,推动全镇新农合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省、市、县会议精神和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2015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筹资目标以派出所2014年9月底统计数据为准,全镇农村户籍人口参合率达99%以上
二、筹资对象及标准(一)筹资对象1
全镇农村户籍人口(包括在外务工人员、中小学生、户籍未迁出的大中专学生)
全镇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确有困难,又自愿参加新农合的农民或失地农民
(二)筹资标准2015年的筹资分各级财政补助和农民个人缴纳部分,农民个人缴费标准为90元/人·年,以家庭为单位整户缴纳
三、筹资方式参合农民个人缴纳部分,由所在村(居)统一收缴,五保户、低保户、优抚对象由县民政局统一代缴
四、实施步骤(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10日-9月30日)召开全镇新农合筹资动员大会,对筹资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明晰政策,明确目标
各村(居)召开筹资动员大会,发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宣传资料》,深入宣传,确保新农合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集中筹资阶段(10月1日-11月30日)1
各村(居)组织收缴农民个人筹资部分,并出具全省统一的新农合筹资专用收款票据,及时将筹资款上缴镇财政所,由财政所存入基金专户;同时做好缴费信息的登记,确保参合农民的个人信息准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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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对象(五保户、低保户、优抚对象)的参合登记工作由镇民政所组织实施
(三)查漏补缺和核对与录入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各村(居)要抓好查漏补缺工作,要注重外出务工人员或长年不在家人员的参合工作,确保圆满完成我镇2015年新农合筹资任务
各村(居)要做到参合人数(包括特殊人员)、筹资款、登记表、收款专用收据、合作医疗证“五相符”,并于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