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村(居)调解室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范文大全第一篇:关于加强村(居)调解室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关于加强村(居)调解室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及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规范化建设,按照省市区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和“2008年度建设农村殷实小康十大工程”目标任务的要求,结合我区人民调解工作实际,对村(居)调解室规范化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建设平安和谐淄川这个总目标、总要求,进一步规范村(居)调解室建设,提高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村(居)调解室规范化建设活动,使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办公条件进一步改善,制度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效能进一步提高,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三、村(居)调解室规范化建设具体内容(一)调解室相对独立,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上;(二)有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室标牌、有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三)村(居)调委会、调解小组、调解信息员三级调解网络图上墙;调解程序及调解原则、纠纷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等内容上墙;(四)建立两本台帐,即:纠纷排查记录簿、调解纠纷记录簿,并且记录齐全;第1页共18页(五)达成调解协议的调解文书统一使用司法部制定的人民调解文书格式,并形成规范的卷宗
档案要一事一卷,装订成册,一般保管期限为五年;(六)配备必要的办公桌椅、档案资料柜及通讯工具等工作设施
四、工作时限4-5月份,各司法所对辖区内村(居)调委会开展摸底调查,按照村(居)调委会总数的35%-45%确定规范化建设的村居;6-8月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