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州级民族团结进步模XX县区活动实施方案昌吉州中心血站创建民族团结模范进步单位实施方案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贯彻中央新疆座谈会精神和推动自治州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实现“三个率先”的关键之年
为了进一步做好民族团结模范单位创建工作,根据州卫生局[2011]233号文件《关于昌吉州卫生系统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实施意见》,结合血站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州”活动为动力,以“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和“科学跨越,富民强州”为主题,围绕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两大历史任务和“三个率先”的核心目标,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贯彻于血站的工作之中,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在血站开展民族团结模范创建活动,增进各民族大团结,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优化发展环境,为自治州打造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州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1、坚持正面教育原则
坚定不移地高举民族团结的旗帜,用坚定的信念,共同的理想团结各族群众,凝聚各族群众的力量,共同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
2、坚持注重实效原则
讲求实效、贴近实际、贴近生1活、贴近群众,把工作做细,增强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坚持与时俱进原则
结合新形势,深入研究民族团结教育的新情况,注重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树立新观念、增强新亮点,使民族团结工作不断深入
三、成立领导小组:第1页共5页组长:王金荣(支部书记、站长)副组长:张金磊(副站长)、姚秀丽(支部副书记)组员:李惠萍、马志伟、马建军、李晓强、马秀玲、李忠生、王健、付辉、沙莉职责分工:组长
王金荣全面负责血站民族团结模范进步单位创建工作,安排落实州创建办及卫生局创建办部署的各项任务,督促相关工作负责人完成各项具体工作
李惠萍负责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