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霞中学法人结构治理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为进一步深化学校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提高办学效益和教育质量,增强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的活力,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中发【2011】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1】37号)等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根据“事业单位法人治理,是指事业单位以实现公益服务为目标,实行所有权与管理权分离,由决策层、执行层、监督层三者组成的一种组织结构及其运行机制,是上述三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权利和利益分配与制衡关系的一种制度安排”
我们以科学发展观为引领,尊重教育发展规律,针对教育发展中基本的、重大的、亟待解决的制度问题,通过制度改良、制度创新等方式,逐步建立适应现代社会发展需要的依法自主办学、权责清晰、民主管理、社会参与、制度完善的现代学校制度运行体系,促进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
二、工作原则1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提升政府、学校和社会依法行政、依法治校、依法管理的水平;切实保障政府对公办学校的经费投入、保障资产所有权和学校的合法权益,1尊重学校的法人地位和学校的办学自主权,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让广大教职员工、社会民众了解教育发展的每项决策、措施、规章、信息等,充分尊重他们的知情权;广泛听取学校教师、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让社会关注、支持和参与现代学校制度的构建,营造民主的管理环境
正确处理各种利益群体关系,切实维护广大教职工和学生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的体制环境
提高办学效益和教育质量,是建立现代学校第1页共29页制度的基本目标,要制定和完善学校发展规划,落实管理措施,对实施的效能作出良性预测,并在实践中产生最大的效能
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原则,鼓励和引导社会集团、学校、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