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取项目资金整改措施篇一:回隆镇刘庄营学校关于滞留截取套取挪用财政教育专项资金问题专项清理自查自纠实施方案回隆镇刘庄营学校关于滞留截取套取挪用财政教育专项资金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县委、县政府“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安排部署,现就我校清理滞留截留套取挪用财政专项资金问题,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为了落实县委、县教育局关于“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堵塞财政资金管理漏洞,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魏县教育局“一问责八清理”滞留截取套取挪用财政教育专项资金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魏教字[20XX]33号)要求,对我校滞留截留套取挪用财政专项资金进行专项清理
清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以依法治校、依法理财为遵循,以财经法纪为准绳,深入清理、纠正滞留截留套取挪用财政专项资金,健全体制机制,完善政策制度,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组织领导为保障财政专项资金清理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以校长牵头,财务工作小组、监督小组为成员的财政专项资金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财政专项资金清理行动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
三、清理范围和主要内容(一)清理范围
主要包括两个方面:20XX年以来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校舍维修改造等资金的发放使用、管理情况
(二)主要问题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清理、检查和纠正专项资金的申请、分配、拨付、管理、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项目申报中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滞留、延压项目资金、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地点、财务票据管理混乱,虚假发票、不规范票据、白条入账及使用大额现金支出等问题
(三)职责分工校委会及会计处负责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专项资金清理范围,研究制定专项清理工作的措施意见,协调专项资金清理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回隆中心校有关请示和报告事项
同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指导、督促开展专项资金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