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119消防日宣传活动方案11月9日,是全国第21个“119消防宣传日”。为认真贯彻公安部消防局《关于认真做好“119”消防日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省公安消防总队“清剿火患”战役宣传方案和《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宣贯工作实施意见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向纵深开展,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从11月1日至11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消防宣传系列活动,并将11月份定为《纲要》宣传月。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消防宣传也是战斗力”的观念,以创建“平安株洲,和谐社会”为目标,以继续巩固和深化全市“清剿火患”战役宣传工作和《纲要》宣贯工作为重点,以“全民消防,生命至上”为主题,认真开展“119”消防日宣传活动,提升全社会抗御火灾能力。二、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119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消防安全委员会主任李异建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张格林、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汤建平、市公安局副局长黄进革、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邹田荣、政治委员陈建强任副组长,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局、市安监局、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等成员单位有关责任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消防支队由防火监督处处长谢冠中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消防安全委员会也应健全组织,制定方案,明确任务和要求,加强对119消防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三、宣传主题“全民消防,生命至上”。四、活动时间2011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五、活动内容今年119宣传活动期间,全市共安排六项活动:(一)出台一个落实《纲要》的考评办法。在宣传月期间,宣传、公安、教育、民政、文广新、卫生、安监等部门,要根据《纲要》明确的工作要求和任务,制订本部门及所属行业宣传工作具体任务、指标、进度及考评办法的实施细则,于11月第1页共4页15日前报送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消防安全委员办公室综合各部门的实施细则制订全市落实《纲要》考评办法。(二)落实一次部门消防宣传活动。在11月1日至9日期间,各部门要认真履行宣传工作职责,积极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宣传部门要督促株洲电视台各频道免费每天不少于2次播放消防公益广告,株洲各类报刊每周要免费刊登不少于1次消防知识内容,互联网要免费设置消防公益宣传栏,将普及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及逃生自救知识。公安机关要开展消防站开放日活动,各县区公安消防机构要邀请不少于3000名市民、企业员工、学生走进消防站参观消防知识图片、消防装备,进行消防技能表演。公安派出所社区民警要开展村民、居民消防安全培训,指导居(村)民委员会设置消防宣传栏。教育部门要发动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学生开展清剿家庭火灾隐患、消防安全演讲、消防安全征文活动。民政部门要指导居(村)民委员会利用文化活动站、学习室等场所,对居(村)民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文广新部门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消防文艺作品的创作和演出,把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文化下乡活动,融入基层群众文化活动中;要督促文化娱乐场所安装“消防三分钟”,开展消防宣传。卫生部门要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教育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学会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病人)疏散逃生和火灾应急救护技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组织工矿商贸企业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工作。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门要组织全市在建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公司开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270-2011)培训。(三)举办一批消防培训班。在宣传月期间,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将依托湖南国安消防职业培训学校,开展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等重点岗位人员培训。城市四区、醴陵、XX县区应培训不少于200人,炎陵、XX县区、茶陵应培训不少于100人。各县市区也应组织开展不同形式的培训。组织人员参加省消防总队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举办的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培训班,确保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工100%培训到位。邀请株洲日报社、株洲电视台资深编辑、摄影师对全市消防宣第2页共4页传报道人员进行一次培训。(四)组织一次社会联动消防演练。11月9日,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