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北京法院电子法务建设的探索与实践1997年,海淀区法院,“计算机法院”。2000年,北京市建成覆盖全部法院和55个人民法庭的城域网。已经超出自动化办公的范畴。北京法院初步建立了以审判业务应用体系、行政管理与保障业务应用体系、干警队伍能力素养服务体系、司法社会公益服务体系为基本架构的相互支撑的信息化应用体系,投入的应用系统达一百多个。第一编理念一、科学务实1998年,北京法院系统城域网建设和北京法院审判管理系统建设开工。2003年,北京法院系统城域网顺利开通、审判管理系统全市范围内联网。此后转向数字化法庭、注重满足法院各项业务需要的软件应用系统的开发。2008年,北京法院数字法庭建设初见成效,应用系统从2003年的不到10个发展到192个。——领导决策——司法审判辅助和监督管理——行政和后勤保障——司法队伍建设——法院对外服务伴随着认识和理念的变化、技术的进步和管理模式的调整(一)充分全面认识电子政务建设对实现审判质量和效率提高的作用。1996,收案119686,结案119490,人均办案21件。2008年,收案393917件,结案384956件,人均办案57件,分别比1996年增长3.3倍、3.2倍和2.7倍。网络著作权纠纷、个人消费信贷纠纷、网游虚拟财产赔偿,出现了500多种新型案件。干警参与信息化主动性的程度往往对法院信息化建设的效果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信息化建设在以下十个方面为法院工作提供服务和支持。1、为规范司法审判流程和行为服务2、为司法审判提供直接的辅助工具3、为审判决策和分析提供信息数据依据4、为审判监督和管理提供手段5、为行政管理和保障支持的规范化办公提供服务6、为行政管理和保障支持提供信息协同和效率化工具7、为干警队伍的政治思想素养、业务能力和素养、综合文化素养的提高服务。8、为上下级法院和干警之间提供信息交流工具9、为司法便民、信息公开服务10、为社会管理提供司法数据共享服务。二、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是电子政务建设取得成效的首要条件(一)领导层首先要从观念上认识到信息化建设对业务工作、对法院建设的意义。法院工作的好坏要看能否高质量高效率地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和执行程序。信息化技术不但辅助了传统的审判和管理手段,而且可以高效地完成传统手段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例如,北京法院已经建成的“立案拦截、案件监控”系统。通过将全市法院从立案开始的全部案件纳入系统管理,统一了原有工作模式下不同立案窗口、不同法院之间容易出现的“同案不同立”的现象。有1676件案件避免出现“同案不同立”。(二)领导层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化建设的规划和指挥。(三)领导要亲力亲为信息化成果的推广工作(四)领导要为信息化建设在财力和人力方面积极提供条件院长工作:1、协调本院的司法行政部门和人事管理部门,在资金、物资调配和人员调动方面为信息化建设添动力、开绿灯。2、积极寻求本地财政部门的支持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的支持。3、积极寻求上级法院的支持。横向联合同级法院、组织下级法院相互支持、均摊成本。信息应用层面数据基础层面硬件基础层面三、周密的组织和管理是高效率建设电子政务的关键。一支成熟的信息化建设队伍应该由以下几部分组成:法院高层领导、法院负责信息化建设实施的组织者、信息管理业务部门、技术专家和业务专家团队、专业信息技术公司或机构。包括以下公司:以基础建设为优势的系统集成商;以应用策划为优势的应用软件开发商;以信息整合为优势的内容服务商;以专项技术为优势的特别服务商。四、科学的规划是电子政务建设顺利开展的基础和保障。北京法院信息化建设的基本构架。基本架构的三个层面:硬件、数据、应用。法院工作的两大机构体系和四大任务。审判业务部门: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国家赔偿委员会、立案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行政管理和保障部门:办公室、研究室、财务室、政治部、人事部、后勤机构、法警大队、审判委员会等等。核心审判业务、后勤保障业务干警队伍建设业务、为民服务业务。建设顺序:理论角度看,以设备线路和系统环境为主的基本建设在先,然后建立业务数据基础,在此基础上形成应用数据,此后建立办公流程应用系统。经验:首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