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生产经营环境监测点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两转两提”办公室和省优化办的工作部署,围绕推进*跨越式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信息化和生态型、创新型城市的目标,以提升行政效能、优化政务环境和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为基本任务,结合“企业服务年”活动,着力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拓宽我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渠道,构建新的服务企业发展的监督平台和信息交流机制,进一步为企业生产经营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努力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二、企业监测点设立全市首批设立企业生产经营环境监测点100家(名单见附件1),省级企业监测点的23家企业为省、市、县(市)区三级监测点,其他77家企业为市、县(市)区二级企业监测点
各县(市)、区结合实际,确定本级的企业监测点
省、市级企业监测点,同时也是企业所在县(市)、区的企业监测点
三、企业监测点职责(一)监测
对政府机关、执法部门、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的涉企检查、收费、罚款等执法公务活动的情况,进行逐次(项)登记监测
如实填写《企业监测点生产经营环境监测登记表》(见附件2),记录在案;如实填写《企业监测点生产经营环境监测电子季报表》(见附件3),定期上报
对政府机关、执法部门、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为企业优质高效服务的典型事迹和利用涉企公务谋取单位或个人利益以及对企业的“四乱”、“四难”、“吃拿卡要”、“不作为”、“乱作为”、“恶意阻工”等情况,分别向有管辖权的监测点设立机关反映
第1页共3页(三)抵制
对政府机关、执法部门、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无法律依据或者不规范、不文明的涉企收费、罚款、检查等执法行为自觉进行抵制,并提请有管辖权的监测点设立机关反映协调解决
收集企业在生产经营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