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关于加强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方案)关于加强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为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做好抓基层打基础工作,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就乡镇纪检组织建设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一)指导思想。加强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的要求,不断探索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思路和新举措,积极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认真研究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特点和规律,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二)目标要求。通过整合资源力量,创新工作机制,强化监督职能,使乡镇纪检监察组织机构设置进一步健全,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机制制度进一步完善,职能作用进一步增强,作风形象进一步改进。为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二、完善管理体制,健全组织机构(一)规范组织设置。乡镇纪检监察组织是在镇党委XX县区纪委监察局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镇纪委由书记、副书记和委员组成,一般应有纪委委员5人,其中应有专职从事纪检工作的委员。设立乡镇纪委书记、专职纪委副书记、专职纪检员;纪委书记由同级党委委员担任的,其委员职务排序应在同级党委副书记之后,其他党委委员之前。(二)选优配强干部。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配备,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选好乡镇纪委书记,要注重选拔政治过硬、公正廉洁、熟悉农村社情民意、在群众中威信较高的优秀干部担任乡镇纪委书记。乡镇纪委书记以35岁左右的干部为主体。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第1页共5页历,一般应具备相关工作经历或专业背景。(三)落实双重管理。乡镇纪委书记的提名、任免,由县纪委与县委组织部协商形成一致意见后,报县委决定或进行选举。乡镇纪委副书记、副科级纪检员的任免,要征得县纪委监察局的同意。(三)推进干部交流。为切实保持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稳定,乡镇纪委书记、原则应干满一届。任满一届的应适当交流,任满10年的必须交流。新任乡镇纪委书记、一般应异地交流任职。三、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职能作用(一)明确工作职责。乡镇纪委主要职责是督促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在农村基层的执行情况;协助乡镇党委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乡镇行政区域内,对党员干部行使权力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受理群众信访举报,调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纪案件;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指导所辖纪检组织的工作和村务监督机构的工作;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镇党委、政府和上级监察机关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镇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镇人民政府制定的决定的情况;调查处理镇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调查监察对象遵纪守法的情况,研究政风政纪中出现的带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起草行政监察有关规定,并负责监督实施;了解镇人民政府各部门制定有关政策、规定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开展效能监察,实施行政问责,规范政务公开,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督促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促进第2页共5页政风行风好转;协助镇纪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承办镇人民政府、县监察局授权和交办的其它任务。(二)突出工作重点。乡镇纪检监察组织要突出工作重点,围绕镇中心工作,加强对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和便民利民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的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