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和反腐败工作的工作方案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十七届中央纪委四次、五次全会,十届省纪委五次、六次全会和地委、县委工作会议及全区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责任分工的规定部门各负其责的要求,现制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工作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县委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牢牢把握促进发展、改善民生这条主线,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和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不正之风,优化农村基层管理体系及窗口服务质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办事效率,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实现我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二、工作方案1、积极推进农村便民服务工作。大兴安岭行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省人保厅《关于在全省行政村建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的通知》要求在全县行政村建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按照文件的部署和要求,将在行政村建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的工作纳入日程,精心安排部署,与各负责乡镇负责人召开了一次关于此次建站的研讨会议。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这次在行政村建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不但可以使劳动保障事业的各种政策能及时落实到乡村,并还能加强乡镇机关效能建设,深化农村基层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2、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在各项补贴资金落实方面,开展专项治理,重点抓好强农惠农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农民利益,严格执行“家电下乡”和“汽车、摩托车下乡”等补第1页共28页贴政策,并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自我监督,自我检查,确保农民得到实惠。规范医疗保险费审核程序,实行工作人员责任制。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管。重点开展对医保基金管理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严肃查处社保基金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纪违法行为。XX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二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风廉政建设制度1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旗委、旗政府、旗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第三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方针,实行标本兼治、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更加注重预防。把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项政治纪律认真执行,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工作目标,与其他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1第二章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各级干部责任第四条局领导班子的责任一、对本局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二、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区委、区政府,市委、市政府、旗委、旗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制定具体的贯彻意见和落实措施。三、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政纪教育,组织党员、第2页共28页干部学习邓小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论述和“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四、领导管辖范围内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五、支持纪检监察人员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时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六、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接受群众监督,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整改措施。七、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对重大问题的决策、干部的任免、重大建设项目的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应分别通过局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八、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