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水电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1]一总则1
1编制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68条规定,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的要求,为及时有效地开展电站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提高电站对安全生产事故、突发性事件的处理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积极开展生产自救,保障国有资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1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2《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站运行规程》
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乌都河电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4工作原则1
应急处置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或减轻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社会危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电站生产资料安全管理,落实事故预防和隐患控制措施,有效防止重特大水电生产事故发生;坚持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防范和预警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在电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通过应急指挥部成员和当值值长的应急处理指挥,组织开展事故处理、事故抢险、应急救援、恢复生产等各项应急工作
在电站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和控制中,将保证人员的安全放在第一位,采取各种必要手段,防止事故范第1页共39页围进一步扩大,防止再次发生人员伤亡,尽全力抢救事故受伤人员
二危险性分析2
1乌都河电站概况:乌都河电站位于盘县保基乡垤腊村,电站现有职工53人,隶属于盘县水利局下属盘县地方电力公司;主要建筑物有大坝、隧洞、引水渠道、前池、压力管道、厂房;装机容量2*1
25万kw;主要设备有:水轮发电机组、机组辅助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