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市国家税务局一案双查两报告实施方案[合集]第一篇:原市国家税务局一案双查两报告实施方案原市国家税务局一案双查两报告实施方案2012-04-0615:11(查看次数:396)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国税系统预防和惩治渎职犯罪工作,建立健全预防和惩治渎职犯罪协调配合机制,有效预防国税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促进国税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系统违法违纪行为惩处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系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全市国税系统“一案双查两报告”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风险防范为主题,以完善机制为主线,以监督检查为手段,以规范执法为目的,努力加强税收征管,大力推进依法治税,为建立公平、公正、和谐的税收环境而奋斗
二、组织领导为确保“一案双查两报告”工作的顺利进行,市局成立“一案双查两报告”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稽查局、监察室、法规科、征管科负责同志任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室,监察室主任兼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职责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一案双查两报告”工作的组织领导、部门协调等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全市国税系统“一案双查两报告”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做好党纪政纪、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对稽查部门提交的分析报告,找有关责任部门或责任人落实情况,进行责任考核和追究;要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加强管理、堵塞第1页共24页漏洞的建议,及时反馈征管、法规等有关部门;同时要有案件剖析通报,违法违纪典型案件及时通报并提出整改要求;并认真做好资料的归集整理及上报工作
四、工作内容(一)“一案双查两报告”的目的
“一案两报告”的主要目的是对稽查局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除形成案件稽查报告外,还应在结案后提交案件分析报告,相关部门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