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推直选村(居)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试点工作方案开展“公推直选”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2011年,我市村党组织任期届满,将进行换届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扩大基层党内民主,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经市委研究同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公推直选”试点工作
根据我市实际,制定本试点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党内法规的有关规定,创新选人用人机制,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探索、改进和完善基层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和基层党组织选举办法,进一步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以选优配强村党组织领导班子,特别是党组织书记为重点,通过民主选举,把政治素质高、群众基础好、发展思路清、工作能力强的优秀党员选拔到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中来,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二)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三)坚持依法选举,严格执行党内法规和扩大党内基层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四)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五)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三、职数配备、任职条件和要求(一)职数配备村党组织领导班子的配备,按照精干、高效、调优、配强第1页共8页的要求,各地可结合各村人口、经济发展规模和党员数量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领导班子成员名额
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至5人组成,最多不超过7人;总支部委员会一般由5至7人组成,最多不超过9人
村党组织设书记1人,副书记职数由各乡镇党委视情况确定
(二)任职条件和要求1、严格选人标准
候选对象要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民主,办事公道,热心为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