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船安全隐患综治方案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护渔”海洋渔业执法行动的通知》(农办渔号)文件精神,县政府决定在全县沿海港口组织开展清理、取缔“三无”渔船、木筏子和查处标识不规范渔船的专项行动,建立规范的渔船生产安全秩序,积极预防和减少渔船安全事故,坚决遏制较大、重大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县渔业船舶管理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方案:一、工作目标严格按照《渔业法》、《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渔业船舶船名规定》等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渔船标识集中检查的通知》(农办渔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护渔”海洋渔业执法行动的通知》(农办渔〔〕号)文件精神和上级海洋渔业部门工作要求,以进一步规范全县渔船管理、维护正常作业秩序、稳定安全生产形势为目标,彻底清理、取缔我县境内非法存在的“三无”渔船、木筏子,严厉查处渔船标识不规范、不标识、船证不符、套牌等违规行为,使我县所有渔业船舶都符合法定检验、登记、捕捞许可规定,具有合法、规范的船名船号,建立起规范的渔船安全生产秩序
二、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海洋与渔业局牵头,沿海九个乡镇政府、公安、边防、渔政、渔监、船检等部门组成的县清理取缔三无渔船加强渔船安全隐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名单如下:三、工作步骤清理、取缔“三无”渔船、木筏子和标识不规范渔船等违规行为专项工作共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
宣传自查阶段(5月12日至5月15日)
通过广播、印发、张贴宣传材料等形式宣传渔业法律法规,全面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发动各渔港、码头对其自身进行自查和整改工作
领导小组对宣传、自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及效果进行全面督查和检查
陆地、海上联合检查阶段(5月16日至6月16第1页共3页日)
分二个检查组,第一组负责王宝镇至万家镇沿海渔港的检查,海上由中国渔政21505渔政执法船负责检查
第二组负责小庄子镇至网户乡沿海渔港的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