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运输执法自查自纠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行政执法行为,推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第四纪工委决定对交通道路运输执法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按照检查部署,我局将先对道路运输执法进行集中自查自纠,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特制订此实施方案
一、检查范围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二、检查时间6月1日至6月30日三、检查内容1、道路运输执法的法律依据,执法流程,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2、受案登记流程标准准确,执法基础台账是否完备,政务公开制度和内部执法监督制度是否有效落实,行政处罚案件的处罚情况是否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的执法平台和局网上公开;3、扣押、收缴、追缴等措施的流程和标准明确,涉及财物及证据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违规收取车辆保管费;4、实施行政检查时,不告知行政相对人检查的内容和依据,未制作现场笔录并依法送达行政相对人,或重复检查的;5
未使用法定部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或者将罚款以及没收的违法财物截留、私分或变相私分、挪用的;6
是否存在自由裁量权空间过大,实施行政处罚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明显不相当,同案不同罚、同案不同果或该罚不罚的;7
行政执法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勒卡行政相对人,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收取行政相对人保护费,为不法行为充当保护伞的;8,在执法中,存在刁难行政相对人,态度蛮横、简单粗暴等不文明执法现象的;9、不履监管职责,对行政执法违法行为失察或监管不力的;第1页共3页10,违反程序执法造成不良影响,以及其它违反行政执法行为的
四、检查步骤及方式(一)自检自查
6月1日至6月10日为自查阶段
市运管处按照市局制定的活动实施方案,进行自检自查,并于6月10日前将自查报告上报市局
(二)实地检查
6月11日至6月20日为检查阶段
市局将派检查组到被检单位,采取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查阅档案等方式
对照运管行政处罚权力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