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设计技术规程SpecificationsfortheDesignofDispatchingAutomationinElectricPowerSystems主编部门:能源部西北电力设计院能源部中南电力设计院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施行日期:1992年12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关于颁发《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设计技术规程》电力行业标准的通知能源电规[1991]1243号应电力建设发展的需要,我部委托西北电力设计院和中南电力设计院对《电力系统远动设计技术规定》SDGJ29—82(试行)进行了修订和补充
经组织审查,现批准颁发《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设计技术规程》电力行业标准,其编号为DL5003—91,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原水利电力部电力规划设计院颁发的《电力系统远动设计技术规定》SDGJ29—82(试行)同时停止执行
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不妥或需要补充之处,请随时函告电力规划设计管理局
1991年12月24日1总则1
1为保证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设计满足调度指挥灵活,安全可靠以及统一技术标准的要求,特制定本规程
2本规程的适用范围为:1
1大区电力系统、大区互联电力系统和省级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系统设计、可行性研究和概念设计
2大区电力系统调度中心(网调)和省级电力系统调度中心(省调)工程设计
3由网调、省调直接调度的新建水力发电厂、火力发电厂和变电站工程设计中有关调度自动化部分设计
4改建和扩建的发电、变电工程可参照使用本规程
3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设计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执行国家经济建设方针和各项技术经济政策
从电力系统特点和运行实际出发,采用符合可靠性、实用性和经济性要求的方案,为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经济运行和电能质量提供条件
4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系统设计是电力系统设计的组成部分,应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