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业行政审批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解放思想,切实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提高行政服务效率,增强行政执行力,促进市委市政府“工业兴市”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构建阳光政务的要求,结合工业项目行政许可、非许可类审批及备案的运行机制和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和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结合工业项目行政审批四个阶段(注册、立项、供地、建设)的实际情况,按照分类试点、先易后难、有序推进和公开透明的原则,通过实施“投资代办”、“并联审批”,减环节、减时限、减申报资料、减行政事业单位收费等措施,有重点、分步骤推进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真正实现对全市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工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重点工业项目(由市政府确认)实行全程代办服务的目标
二、具体内容(一)建立重点工业项目行政审批服务全程代办工作平台
在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代办平台,组织工作人员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市发展战略且投资方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重点工业项目实行全程代办服务
经济开发区、新滩XX县区、府场开发区各配设专职全程代办联络员,负责全程代办的对接,进行全程免费代办服务
(二)实行并联审批制度
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审批的项目实行并联审批、联审联办
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研究制定联审联办项目流程、并联审批的实施办法和操作细则
按照“能并联的不串联,必须前置的才串联”的原则,尽可能实行并联审批
各相关职能部门积极支持和配合
(三)精简申报资料
一次性提交资料
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分阶段为投资者提供需要的资料清单,投资者分阶段一次性提交
投资者只需一次性递交1份盖有法定公章的项目申请(该申请视为所有部第1页共5页门要求投资者提交的申请),其他申请表格不再要求投资者加盖公章
推行“一表制”
由市政府行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