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鼓区四会四议工作方案石鼓区推行社区“家门口服务工程”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为完善社区居民自治机制,切实保障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管理的权利,探索居民自治的有效途径,真正按居民意愿办事,帮助解决居民实际问题,并接受居民群众监督,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城市社区工作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衡组发2010]22号)要求,特制定此方案:一、指导思想“社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建立以居住地为中心,以居民认同感和归宿感为纽带,以社区成员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为目的,以党的领导、政府指导、群众自治管理为模式,形成共居一地、共同管理、共促繁荣、共建文明、共保平安的社区自治管理体系
二、基本原则1、美化社区环境
立足社区、服务居民,不断满足社区居民的物质、文化需求,通过社区“家门口服务工程”建设中,美化居民的生活环境,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2、强化居民自治意识
通过议事会提议、居民代表大会决议、理事会践议、监事会督议,为居民解决实际困难,提高居民参与积极性,强化居民自治意识
3、整合社区资源
在市、区两级财政每年给社区安排2万元专1项建设经费的基础上,充分发动坐落单位参与,调动辖区内居民的积极性,形成“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共建美好家园”的良好氛围,年终考核时将根据社区发动单位和居民参与情况,给予相应的奖励加分
三、组织机构在社区“家门口服务工程”建设中,每个社区都要成立议事会、居民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
具体构成及职责如下:第1页共3页1、议事会
由社区协会会长、居民小组长、楼栋长和部分党员代表组成,成员不得少于30人
负责征求居民意见,同时梳理提出拟建项目建议,并对拟建项目进行预算评估
2、居民代表大会
居民代表大会为社区换届选举时产生,成员不得少于100人,负责对拟建项目在2万元的范围内,进行无记名投票决议,按得票多少确定建设项目
由本届居民代表大会推选产生,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