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小学新课程信息技术学科教学指导意见前言为了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造就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并为培养大批的专门人才和创新人才奠定基础,教育部在借鉴几年来全国信息技术教育改革实践经验、广泛听取课程专家和一线教师意见的基础上,于2003年4月颁布了《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标准》的颁布是我国信息技术教育的又一次重大改革,将对我国中小学的信息技术教育产生重大影响
《标准》的颁布,标志着目前在我国中小学开设的计算机课程开始转向了信息技术课程
信息技术教育已经超越了单纯计算机技术训练的阶段,成为与社会需求相适应的培养信息素养的教育
根据学生认知特点,《标准》将课程任务进行了轮廓性的划分,小学——学生的基本操作技能,对信息技术有初步了解,形成学生感性经验;初中——在信息技术应用中继续提高信息技术操作技能、综合应用技能,关注信息文化理念的形成;高中——使学生在感受、认识和理解信息文化的基础上,培养追求信息文化的能力
我省从2001年开始在小学开设《信息技术》课程
总结几年来的教学实践经验和我省信息技术教育的特点,并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在省教育厅的指导下,我们在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指导纲要》的基础上,结合《标准》,编写了《山西省小学新课程信息技术学科教学指导意见》,作为2006学年度开始使用的小学信息技术新教材的教学指导意见
一、课程性质和目标小学《信息技术》是一门独立的知识性与技能性相结合的基础性学科,是基础教育课程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国家规定的信息技术教育必修科目
本课程作为中小学信息技术学科教学的起点,从小学生的生活、学习和信息社会的需求出发,以活动的形式学习用信息技术进行信息处理的基本方法,为中学阶段的信息技术教育,也为学生适应未来信息化社会的发展需要打下良好的基础
小学信息技术课以培养学生的信息素养为主要目标,以学习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