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小学新课程信息技术学科教学指导意见前言为了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造就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并为培养大批的专门人才和创新人才奠定基础,教育部在借鉴几年来全国信息技术教育改革实践经验、广泛听取课程专家和一线教师意见的基础上,于2003年4月颁布了《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标准》的颁布是我国信息技术教育的又一次重大改革,将对我国中小学的信息技术教育产生重大影响。《标准》的颁布,标志着目前在我国中小学开设的计算机课程开始转向了信息技术课程。信息技术教育已经超越了单纯计算机技术训练的阶段,成为与社会需求相适应的培养信息素养的教育。根据学生认知特点,《标准》将课程任务进行了轮廓性的划分,小学——学生的基本操作技能,对信息技术有初步了解,形成学生感性经验;初中——在信息技术应用中继续提高信息技术操作技能、综合应用技能,关注信息文化理念的形成;高中——使学生在感受、认识和理解信息文化的基础上,培养追求信息文化的能力。我省从2001年开始在小学开设《信息技术》课程。总结几年来的教学实践经验和我省信息技术教育的特点,并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在省教育厅的指导下,我们在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指导纲要》的基础上,结合《标准》,编写了《山西省小学新课程信息技术学科教学指导意见》,作为2006学年度开始使用的小学信息技术新教材的教学指导意见。一、课程性质和目标小学《信息技术》是一门独立的知识性与技能性相结合的基础性学科,是基础教育课程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国家规定的信息技术教育必修科目。本课程作为中小学信息技术学科教学的起点,从小学生的生活、学习和信息社会的需求出发,以活动的形式学习用信息技术进行信息处理的基本方法,为中学阶段的信息技术教育,也为学生适应未来信息化社会的发展需要打下良好的基础。小学信息技术课以培养学生的信息素养为主要目标,以学习用信息技术处理信息为主线。培养学生对信息技术的兴趣和意识,让学生了解信息技术的基本知识,掌握信息技术的基本技能;体验获取、加工、表达与交流信息的过程,从而能够学以致用,用信息技术解决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教育学生正确认识和理解与信息技术相关的文化、伦理道德和社会等问题,负责任地使用信息技术;以学生的长远发展为着眼点,把信息技术作为支持终身学习的手段,提高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和创新学习的能力,为适应信息社会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打下初步的基础。可以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一)知识与技能1.了解信息及信息技术的概念与特征,了解利用信息技术获取、加工、表达与交流信息的方法。2.能使用一些常用信息技术工具进行信息的获取、加工、表达与交流。(二)过程与方法1.学会从日常生活、学习中发现或归纳需要利用信息和信息技术解决的问题,并尝试分析问题确定信息需求。2.学会根据任务的要求,确定所需信息的类型和来源,并尝试对信息进行评价。3.学会选择合适的信息技术进行有效的信息采集、存储。4.学会采用适当的工具和方式呈现信息、发表观点、交流思想、开展合作。5.会运用信息技术解决实际问题,如辅助其他学科学习、完成信息作品等。6.学会对自己和他人的信息活动过程和结果进行评价。(三)情感态度与价值观1.初步体验信息技术蕴含的文化内涵,激发和保持对信息技术的求知欲,形成积极主动地学习和使用信息技术、参与信息活动的态度。2.初步认识信息技术对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日常生活学习的影响。3.初步了解与信息活动相关的伦理道德与法律法规,培养自觉遵守与信息活动相关的伦理道德与法律法规,安全地、健康地使用信息技术的责任感。以上三个层面的目标相互渗透、有机联系,共同构成了小学信息技术课程的培养目标。在具体的教学活动中,要引导学生在学习和使用信息技术、参与信息活动的过程中,实现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不同层面信息素养的综合提升和协调发展,不要人为地割裂三者之间的关系或通过相互孤立的活动分别培养。二、课程设计思路课程设计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