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占地及建房管治方案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推动我县已部署开展的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违法建房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政办发明电163号)要求及市政府关于开展违法建房专项整治工作的相关精神,决定组织开展为期三个月的违法占地和违法建房专项整治工作
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开展违法建房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精神,动员部署各乡镇继续深入开展违法占地及建房专项整治工作
通过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掌握、分析本行政区域范围内违法占地及建房现状,严厉打击违法占地及建房行为,依法查处一批典型重大违法案件,进一步健全清理整治违法建设长效管理机制
二、整治重点(一)占用公共绿地、河道、滞洪区等公共用地和占压各种管线、挤占消防通道等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占地及建房
(二)城市重点地段、重要节点、主要出入口和沿江、沿河两侧,影响市容市貌的违法占地及建房
(三)历史文化保护街区内影响景观风貌保护的违法占地及建房
(四)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的违法占地及建房
(五)非法转让土地及房屋等变相房地产开发牟取暴利的违法行为
(六)未经城建、国土部门审批的违法占地及建房(含改、扩建)
三、工作安排采取统一部署、联合执法的方法,从年10月下旬至2012年1月中旬在全县开展为期3个月的违法占地及建房专项整治行动
具体分四个阶段开展:第1页共5页(一)宣传部署阶段(年11月11日至11月21日)调整充实县清理整治违法建设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推进全县清理整治违法建设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应按照政办发明电163号通知和本实施方案要求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并成立或调整充实清理整治违法建设工作领导机构,加强对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