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石油气行业治理方案规范燃气价格和气瓶使用,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液化石油气市场管理
消除安全隐患,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结合我县实际,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液化石油气行业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站的安全主体责任,突出抓好“螺丝瓶”报废、自有产权气瓶制度和销售价格的落实工作,实现气瓶整治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防止和减少气瓶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范围和内容一)专项整治的范围1
液化石油气、工业气体充装站;2
液化石油气、工业气体经营网点
二)专项整治的内容健全液化石油气“螺丝瓶”报废、自有产权制度,稳步推进和落实全县约6万只“螺丝瓶”报废工作,合理制定“螺丝瓶”回收价格和气瓶产权置换价格
落实液化石油气钢瓶气站自有产权制度,杜绝充装非气站自有产权气瓶和掺混二甲醚等违法行为
加强液化石油气市场价格监控,严厉打击违规涨价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进一步规范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设备设施等资源条件、质量保证体系、事故防控体系等,确保正常运行
三、工作目标进一步落实液化石油气充装站的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流通有序、责任明确、充装定点、检验规范、价格合理、按期报废的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促进市场规范和稳定
一)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站
落实报废“螺丝瓶”回收、非气站自有产权瓶的收购和新瓶购置工作,实行气瓶充装站拥有自有产权钢瓶
报废瓶的收购价、非气站自有产权钢瓶收购第1页共6页价和租用新瓶的押金由县整治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根据新旧瓶置换的实际需要,逐步按计划购置足够数量的新瓶,保障市场供应;年月日全面完成约6万只报废“螺丝瓶”回收及新购3万只以上自有产权瓶任务,2012年1月1日气瓶充装站至少达到自有产权气瓶8万只,全县实行气瓶充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