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实施方案2015-09-21按照《襄阳市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规划(2015-2017年)》(以下简称《规划》),结合全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实施期为2015—2017年
一、工作目标按照《襄阳市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规划(2015-2017年)》中的创建目标,2015年3月,县(市)区(市级部门)、乡(县级部门)、村(企业)三级创建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全部出台,创建工作全面启动,创建机制初步建立,各项创建有序开展
2016年12月,创建工作任务基本完成,进行查漏补缺
2017年6月,依照《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基本规范》、《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考核指标体系》、《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考评办法》要求,开展创建工作自评,对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创建工作进行改进和提升
2017年12月,迎接国家的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建设工作的综合考评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成立襄阳市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见附件1)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统筹协调建设工作中的相关工作,陈启合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任务推进、宣传发动、资金保障、督查验收4个专项工作组
由市安委会办公室牵头,负责指导、协调各县(市)区、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进度开展创建工作,组织各阶段工作任务评估及验收
由市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制定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宣传方案,明确宣传任务,在全市营造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氛围
由市财政局牵头,负责保障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所需各项资金,监督管理资金使用情况
第1页共39页督查验收组
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按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工作进度,开展督查和验收工作
三、创建步骤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见成效、三年出成果”的工作目标,创建工作分3个阶段进行:(一)动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