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粮食生产任务保证制度方案为了强化镇村两级干部的工作责任,极力推动全县的粮食生产,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今年在全县23个乡镇和所有行政村(包含有稻田的居委会,下同)实施粮食生产任务保证金度
乡镇、村均分别要向上一级政府缴纳一定数额的粮食生产任务保证金,并与粮食生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直接挂钩
一、缴款方式每个乡镇向县缴纳粮食生产任务保证金5000元,在递交粮食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时一并缴纳;每个村按上年度本村转移支付资金总额的5%向乡镇缴纳粮食生产任务保证金
二、管理办法1
按照2010年度粮食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XX县区对乡镇考核细则中的规定,对各乡镇的粮食生产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对考核分数在70分以下的乡镇,扣除全额保证金;对85分以上的乡镇,返回全额保证金;对70-85分的乡镇,按测算比例扣除保证金
对双季稻生产重点示范片内任务完成比例在90%以下的乡镇,扣除40%保证金
另外,对年内受到县里督查通报批评2次以上的和受到省市通报批评1次以上的,扣除全额保证金
对返回乡镇的保证金用作奖励乡镇粮食生产有功人员
公务员之家:2
对村级的管理,以乡镇为主,县农业局和财政局加强监管
在具体的操作上,做到三点
一是严明考核细则
各乡镇要参照县对乡镇的粮食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制定对村级的考核细则
对双季稻扩面、非农用地与常年抛荒综合整治、种粮大户扶植、种粮补贴据实发放、农业生产指导服务、粮食生产组织领导等六大方面量化记分
其中,双季稻扩面的分值要占到50分以上
各乡镇对村的考核细则在3月30日前报县农业局备案
二是强化督查管理
严格实行乡镇干部包村负责制,切实加强对村级粮食生产的领导、督办与服务
各乡镇要成立3-5人的粮食生产督查考核小组,建立村级粮食生产管理台帐,年内开展4次以上生产情况督查,在年终再进行全面综合考评
每次督查与考评结果均报县农业局,县农业局再第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