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管理法律知识培训讲稿卫生管理法律知识培训讲稿各位领导、各位同志:今天,我就学校卫生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与在坐的各位进行共同学习,供各位在具体工作参考
一、学校卫生工作任务及要求年月,国家教委与卫生部联合发布了《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指出了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
《条例》明确了学校卫生工作的要求,具体包括
学生每日学习时间(包括自习),小学不超过小时,中学不超过小时,大学不超过小时
学校或者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增加授课时间和作业量,加重学生学习负担
学校教学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等环境质量以及黑板、课桌椅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新建、改建、扩建校舍,其选址、设计应当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并取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许可
竣工验收应当有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参加
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为学生设置厕所和洗手设施
寄宿制学校应当为学生提供相应的洗漱、洗澡等卫生设施;学校应当为学生提供充足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
学校应当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加强饮食卫生管理,办好学生膳食,加强营养指导
学校体育场地和器材应当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
运动项目和运动强度应当适合学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体质健康状况,防止发生伤害事故
学校应当根据学生的年龄,组织学生参加适当的劳动,并对参加劳动的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供必要的安全和卫生防护措施
普通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劳动,不得让学生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或者从事不安全工种的作业,不得让学生参加夜班劳动
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组织学生参加生产劳动,接触有毒有第1页共8页害物质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保健待遇
学校应当定期对他们进行体格检查,加强卫生防护
学校在安排体育课以及劳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