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制冷家电集团企业标准QG/ML02
04-2007a固定资产管理制度2007-9-5发布2007-9-5实施美的制冷家电集团发布QG/ML02
04-2007a修订页编制/修订原因说明:根据新版《企业会计准则》和《07会计政策》修订固定资产的核算规范
原章节号现章节号修订(内容)说明修订人/时间05年版本(QG/ML02
04-2005)07年版本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修订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2、修订固定资产ERP系统编码规则
05韩小军/07
26管理职能会审/日期:同意
李旭2007
30单位审核意见/日期:肖明光2007
4单位外会签意见:黄志刚、凡孝金2007
30马俊霞2007
3夏毅2007
4行政与人力资源部会审同意
田正军2007
30审批意见:方洪波2007
4注:1流程清单内所有文件审批发布必须按照清单规定的审批流程组织审批,并在此处写明审批流程
编制部门(财务管理部会计管理)→管理职能会审(财务管理部会计管理经理)→单位外会签(各事业部财务负责人)→行政与人力资源部会审→审批(财务管理部总监)1目的美的制冷家电集团2007-9-5批准2007-9-5实施2/8QG/ML02
04-2007a为规范制冷家电集团(以下简称“制冷家电”)固定资产管理,保证制冷家电财产的安全与完整,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美的集团的相关管理制度,结合制冷家电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制冷家电职能部及各下属公司,各下属公司可在此制度基础上制定本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报制冷家电财务管理部备案
3引用标准无4定义固定资产是制冷家电所拥有或控制的、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器具、工具等
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房屋建筑物不纳入固定资产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