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固定资产管理细则 固定资产是学校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满足师生生活所必需的物质基础
固定资产的管理,是合理、有效、节约地使用教学经费不可忽视的一部分;对学校建设与发展起着积极的作用
为了加强对学校固定资产的科学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小学校会计制度》,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一章 概 则第一条: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坚持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实行国家所有,分级监管,单位使用的管理体制
第二条:固定资产是学校的财产,是保证完成教学任务的物质基础
爱护公物是每个师生的公德、美德
任何部门和个人都要给予珍惜、爱护,全校师生都有监督、检查的权力
第三条: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必须贯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管用结合,合理调配,物尽其用”的原则,建立健全管理和使用制度,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作用
第四条: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内容是:确定固定资产范围、分类和计价;固定资产增加、使用、维护和处置;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固定资产帐务管理等
第五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完善管理体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摸清财产状况
明晰产权关系;建立科学的管理、维护运行机制;保证固定资产安全、完整、完好;实现固定资产合理配置和节约有效使用
真正做到"人人都管物,物物有人管
" 第二章 固定资产的管理与职责分工 第六条:学校固定资产由校教育资产管理领导小组统一管理
校教育资产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分管校长、总务处主任、资产管理员、各部门(室)校产管理员等组成,各部门(室)校产管理员在校资产管理员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七条:校教育资产管理领导小组职责范围: 1、按规定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对校舍、土地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办理房产证和土地证
2、负责自制、拨入、资助、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