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国外国有资产管理从当代世界各国经济运行状况分析,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有规模大小不一,功能差距较大的国有企业及其国有资产,尽管各国社会制度不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各异,但不乏可借鉴之处。第一节发达国家的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一法国国有资产管理在发达国家中,法国的国有企业数量较多,在有的行业资产所占比重较大,国有资产管理管理具有一定特色。从20世纪30年代中期到80年代,法国进行了三次较大规模的国有化运动,使法国的国有资产发展到相当的规模。据统计,1990年法国国有企业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8%,投资额占全国总投资的27.5%,出口额占25%。11986年以后法国推行私有化,将部分经济效益交的国有企业出售,但国有资产在法国经济社会发展中仍占有一定的地位。从国有企业分布情况看,法国国有企业主要集中在能源、交通通讯、原材料、加工制造、银行和保险等部门,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在国有企业组织模式上,法国国有企业主要采取股份公司方式。大部分国有企业是国有资本和私人资本相互参股的混合公司。公司实行董事会负责制。国家控股90%以上1黄少安主编:《国有资产概论》,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的国有企业,董事长由政府直接任命,控股50%以上的国有企业,董事长虽经选举,但基本上由政府掌握。董事会成员实行“三方代表制”,即由国家代表、企业职工代表和有关专家、知名人士、消费者代表构成。在政府对国有企业及其国有资产管理过程中,法国实行财政经济和预算部与各主管部门、议会共同分工管理的体制。其中,财政经济和预算部在国有资产管理方面有较大权限。其职责主要包括:持有国家对企业的直接控股,决定企业股票出售或购买股票;审批国有企业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决定投资分配;决定企业补贴政策;向企业派驻财政监督员等。法国议会对国有资产管理主要发挥监督作用,议会调查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就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审计院负责审核企业会计账目,检查其合法性、合规性,并对企业的经营业绩进行评价。法国对不同类型的国有企业实行不同的管理方式。对集中于在能源、交通通讯等领域的垄断性企业,政府控制程度较高、管理较为严格,企业自主权较小,投资规模、借款数量、产品价格、工资增长等事项,都由政府决定。对竞争性国有企业,政府主要通过任命企业负责人,监督投资和资产处置等方式管理,不直接控制企业生产经营行为,这类国有企业与一般私营企业处于同等竞争地位。法国政府在处理与国有企业关系方面,重要特色是实行合同管理。即通过合同形式,规范政府与企业的权、责、利关系。其合同类型包括:“项目合同”、“企业合同”、“计划合同”和“目标合同”等。而计划合同是最主要的类型。计划合同的内容包括企业总体发展战略与目标,企业参与国家宏观经济社会政策活动的目标,企业与国家之间的财政关系等内容。在计划合同管理过程中,经过监督检查、评估、总结和修改等程序。从法国国有资产管理实际看,这种合同管理较好地处理了政府管理与企业自主权的关系。二英国国有资产管理英国的国有资产,主要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通过国有化活动建立起来的。1945年—1951年,政府主要以参股和直接购买私有企业股票的方式进行投资,建立了一定数量的国有资产,1974-1979年,政府主要以参股和直接投资方式组建国有企业。国有企业分布较为广泛,除公用事业、基础设施外,还广泛进入制造业等竞争性行业。撒切尔政府上台后,推行“私有化”,国有企业及其国有资产数量有较大幅度下降。从企业组织形式看,英国国有企业分为三种类型:国有企业、国有公司和国有股份公司。国有企业由政府有关机构直接控制,企业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纳入预算管理,企业在经济上不具有独立性;国有公司具有法人地位,依据议会有关法律建立,具有相对独立性。国有股份公司国家支具有部分股权,企业在生产经营上具有独立性,其运作方式与私营企业一致。在企业内部,英国国有企业大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济负责制。董事会成员由政府任命。在管理体制上,英国实行主管部门和财政部相结合,以主管部门为主的模式,议会是国有资产管理的最高机构主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