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5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55页第一部分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准备工作在报行政机关审批之前,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办理好土地出让手续,委托有资质的勘察设计院对待建项目进行研究并制作报告书,应附有详细的规划设计参数和效果图,并落实足够的开发资金。第二部分行政审批部分根据我国当前法律、法规、规章,房地产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程序一般共分六个阶段:1)选址定点;2)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3)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审查;4)规划报建图审查;5)施工报建;6)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一、选址定点阶段。新征用地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事项名称新征用地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2.颁发的证件及有效期颁发的证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图,有效期:二年3.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审批,划拨用地建设项目申请立项的必备文件4.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5.受理条件1.政府批准“划拨”的土地;2.发改等部门计划批准建设的“对外交通、城市道路、市政公用设施等用地”;3.各项申请文件、资料和图纸完备。6.申请资料1.01表《佛山市南海区规划建设项目登记表》;2.02表《佛山市南海区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申请表》,申请单位盖公章;3.《佛山市南海区建设项目选址意见申请书》一式3份,申请单位盖公章,并须属地镇(街)国土部门、环保部门加意见并盖公章;4.国土部门绘制的用地红线图(或者宗地图)原件3张,申请单位盖公章,并提交电子文件;第2页共55页第1页共5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55页5.政府批文复印件或者发改等部门计划批复文件复印件;6.法人或者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经营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7.其他需要补充的材料。7.审批受理机构及地点区行政服务中心规划窗口、镇(街)行政服务中心规划窗口(东部局:区规划窗口、桂城、大沥、里水、和顺;中部局:狮山、官窑、松岗、小塘、罗村;西部局:西樵、九江、丹灶)8.审批决定机关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规划)9.审批程序1、受理;2、审批;3、领取审批结果。10.审批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11.审批收费无12.审批表格《佛山市南海区规划建设项目登记表》、《佛山市南海区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申请表》、《佛山市南海区建设项目选址意见申请书》13.年审或年检无14.投诉机构名称和电话区行政服务中心,电话:86297619;区行政服务中心规划窗口,电话:86297689;东部局,电话:86293309;中部局,电话:86682100;西部局,电话:86821932。15.受理咨询名称和电话区行政服务中心规划窗口,电话:86297689;桂城,电话:86765916;大沥,电话:85573670;里水,电话:85609906;和顺,电话:85118248;狮山,电话:86684838;官窑,电话:85888336;松岗,电话:85234342,小塘,电话:86630596;罗村,电话:81262911;西樵,电话:86892137;九江,电话:81866115;丹灶,电话:86600302。16.备注1.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申请人应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以虚报、瞒报、造假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将依法予以撤销。所有证明文件复印件,应当核对原件;其余文件的复印件应当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均用不小于a4的纸张复印,身份证须复印正反两面);2.表格下载网址:http://www.nhghj.gov.cn/;3.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是自然人的,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①《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法人经营执照》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4.委托代理的,须提交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二、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02、nh14a628建设工程项目规划条件02-01(nh14a628-01)建(构)筑物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办事指南第3页共55页第2页共5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55页nh14a628-01建(构)筑物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办事指南1)申请、调整或者确认建(构)物建设项目规划条件1.事项名称申请、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