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三大机构研究报告:微软掠夺用户100亿美元作者:博客中国2003-2-27美国消费者协会(CFA)媒体访问计划(MAP)美国公众利益研究集团(USPIRG)1999年1月一调查报告简介A
对公众造成的损害及补偿在“美国政府起诉微软案”的庭审开始之前,美国消费者协会(CFA)和媒体访问计划(MAP)发表了一份报告
这份报告呈现在人们面前的是对“消费者反对微软案”的详细和定性的研究结果
同时报告中还包含了一些对消费者受损情况所做量化分析的初步评价
在庭审过程中,损害问题表现得更为显著
已有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微软通过威胁、恐吓、赂贿计算机原始设备厂商(OEM)和因特网服务供应商(ISP),力图把竞争对手挤出Web浏览器市场并阻止处于竞争关系的其他操作系统进入软件市场
公众争论的问题从微软是否做错了什么,迅速地转为:微软是否能够靠着宣称其他行业也有类似的行为,或者公众并没有因为它的行为而受到损害,从而避免法律制裁
最初的CFA/MAP报告显示了所有这些辩解都是无效的,因为微软的反竞争商业行为和公众受损害之间有一种直接的联系
首先,同时也最重要的是,该报告下了一个这样的结论:“公众被迫为计算机捆绑操作系统造成的超额价格掏腰包”
在计算机和其他软件价格急剧下降的情况下,微软操作系统反而能加价两倍以上,如此带来的结果就是:微软多收取了数十亿美元的垄断利润
这份报告给出了对公众造成损害的精确估算数字
这个问题在庭审的处罚/赔偿阶段不可避免地会出现
而且,虽然该报告开始部分仅仅集中于美国的家用市场,但它考虑到了整个商用、家用以及全球的PC市场
关注消费者受损害的定量分析并不是说损害的定性分析就不重要
美国经济法及其实践的基本原则是:消除竞争本身就是违背公众利益的结果,即使不能提供明确的直接的有关公众受损害情况的可定量的证明,因为美国法律假定:随着时间的过去,缺乏竞争必然会伤及公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