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8页扬州市广陵区政府采购中心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提高财政性资金铁使用效益,建立和规范全区政府采购运行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统称采购人)使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区政府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适用办法
本办法所称财政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
财政预算内资金是指年初预算安排的资金和预算执行中财政追加的资金;预算外资金是指政府批准的各类收费和基金
第三条采购人按预算管理权限和经费报领关系,分为主管预算单位(以下统称主管部门)、二级预算单位和基层预算单位
第四条政府采购的组织形式分为政府集中采购和单位自行采购
(一)政府集中采购,是指采购人将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项目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的采购活动
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货物和服务类的通用项目,应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其中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将部分采购项目确定实行定点采购的,采购人在定点单位(每年集中采购机构通过公开招标确定)自行采购
(二)单位自行采购,是指采购人实施政府集中采购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达到采购限额标准以上货物、工程和服务,属于政府分散采购范围,采购人可以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方式自行采购,也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或具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采购
第二章政府采购组织第2页共8页第1页共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8页第五条扬州市广陵区财政局负责全区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
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我区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