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目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方面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下简称《建筑法》)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法规
一、《建筑法》《建筑法》于1998年3月1一开始执行,共有25条涉及安全生产,第五章“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共有16条,其他章节中涉及安全内容的有9条
法中主要阐述了一个方针、两个关系、三个安全生产责任制、四个施工安全管理环节和五个安全生产法律制度
一个方针在第36条中已明确写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这是建国以来我们党和国家一贯的方针,这次是从法律上给予了肯定
两个关系一个是要处理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管理职责分工的关系;另一个是要解决好“扰民”与“民扰”的关系问题
法中明确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
也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建筑活动
就是说,正常进行的建筑活动是要受法律保护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横加干预和阻挠,否则就是违法
三个安全生产责任制就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企业都要建立和落实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建设单位应当向建筑施工企业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的申请批准手续;凡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应提出设计方案;否则不得施工
(2)设计单位对建筑工程的设计应当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保证工程的安全性能和施工第1页共2页作业人员的安全
(3)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必须依法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2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
○3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