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1目的第一条:完善公司人事行政管理制度,规范化管理,符合业务发展需求,提高效率。1.2适用范围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北京*******房地产有限公司总部全体员工。1.3解释权限第三条: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负责解释。1.4执行时间第四条:本制度至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有相关管理制度同时废止。第二章:考勤、休假2.1工作时间第五条: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在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的基础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方式,在确保员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工作任务完成的情况下,公司总部与销售体系各项目部分别执行不同的工作时间。总部执行标准工时工作制,销售体系各项目部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第六条:公司总部实行每天7.5小时、每周37.5小时的工作制,具体上下班时间及休息日由公司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决定,安排并及时通知员工;销售体系各项目部的工作时间由销售体系各项目经理负责编制,报送公司人事行政部审批后予以执行。2.2打卡第七条:公司实行打卡考勤制度,员工无论何时到公司上班或离开公司都必须由本人打卡考勤,如未能按时打卡者,需如实填写《考勤说明条》(见附件一),对出勤情况进行说明。第八条:员工的工卡如丢失、损坏或忘带时,应以人工登记方式到人事行政部前台秘书处进行考勤。第九条:代打卡、伪造《考勤说明条》是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一旦发现并确认属实,当事人将受到包括解除劳动合同在内的处理。2.3迟到第十条:工作时间开始10分钟之内到岗者不视为迟到,但每月只限10次,10次之后视为迟到。工作时间开始后30分钟内到岗者罚款20元。工作时间开始后30-60分钟内到岗者罚款50元。工作时间开始60分钟以后到岗者按请假或旷工处理。2.4请假第十一条:员工休假前通过书面《考勤说明条》提交申请,经部门领导同意、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后方可休假。第十二条:如遇紧急性事件而缺勤的,必须尽快以电话或其它方式告知部门领导,说明情况及可能所需的休假时间,返岗后第一个工作日内及时填写《考勤说明条》。第十三条:为及时统计出勤情况并参与工薪核算,应在返后第二个工作日内将《考勤说明条》提交到人事行政部,最迟可在缺勤当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前补交《考勤说明条》。2.5各类休假第十四条:法定休假日:元旦(1天)、春节(3天)、国际劳动节(3天)、国庆节(3天)为国家规定的法定休假日;公司会根据当地政府规定,于法定休假日前发布放假通知。第十五条:带薪休假:⑴员工自到岗后的次年一月一日起享受带薪休假。⑵不同岗位享有不同带薪假天数(带薪假的天数为工作日)。职员主管经理总监以上0-5年15天18天20天25天6年以上8天11天13天18天⑶当年的年假必须当年享用,如因工作原因确实不能在当年用完年假,经部门领导和公司分管领导签字批准,最迟可延至下年度的3月31日。⑷带薪休假可用于冲抵病、事假(需要员工在请假类型中选带薪假)。⑸审批:由部门领导根据员工申请和工作安排签批。第十六条:婚假:⑴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登记结婚,可享受3个工作日的带薪婚假;初婚符合晚婚条件的员工(男25周岁以上,女23周岁以上)结婚,另外奖励7个工作日带薪婚假。⑵婚假应在婚姻登记后12个月内使用,逾期作废;如离职,未休婚假时数,不予补偿。⑶审批:员工本人提出申请,由员工所在部门领导签批。申请休婚假时需将结婚证复印件在人事行政部备案。第十七条:事假:⑴审批①连续事假2个工作日(含)以内由员工的部门领导签批;②连续事假2个工作日至1个月(含)由员工所在部门、人事行政部领导及公司副总经理签批;③连续事假1个月以上,由总经理签批;④各部门领导应综合考虑员工本人要求和工作安排来审批事假,审批同时将考勤说明报人事行政部。⑵扣款事假扣款=个人当月薪资/当月工作日天数/8*事假时数。第十八条:病假:⑴审批①病假需向人事行政部出示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病假证明;②连续病假5个工作日(含)以内,由部门和人事行政部负责人签批;③连续病假5至20(含)个工作日,由公司副总经理签批;④连续病假超过20个工作日,由公司总经理签批,如遇有重大疾病的,需及时通知人事行政部。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