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编制技术规范(试行)1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重庆市辖区内工业各行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的编制
畜禽养殖业以及服务业等行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的编制可参照本规范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规范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HJ469-2009清洁生产审核指南制定技术导则《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6号)《关于印发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程序的规定的通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5]15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环境保护部环发[2008]60号)《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环境保护部环发[2010]54号)《关于印发〈“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的通知》(环境保护部环发[2011]148号)《企业清洁生产审计手册》(国家环境保护局编)《环境统计报表填报指南(简本)》(环境保护部国家统计局)《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渝府发[2011]102号)《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渝环发[2006]45号)《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渝环发[2008]38号)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1清洁生产审核指按照一定程序,对生产和服务过程进行调查和诊断,找出能耗高、物耗高、污染重的原因,提出减少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和产生,降低能耗物耗以及废物产生的方案,进而选定技术、经济及环境可行的清洁生产方案的过程
2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方法通常采用三种方法,即实测法、物料衡算法和排放系数法
1实测法指通过实地测量排污单位排放废气、废水﹙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