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3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3页“控制权回报”和“企业家控制的企业”——“公有制经济”中企业家人力资本产权的个案研究[1]周其仁本文通过对浙江省横店集团公司的产权制度的考察,研究公有制企业中的企业家人力资本产权[2]
我们面对的现象是:以经营绩效出名的公有制企业至少有一位出类拔萃的企业领导人在较长期内保持对企业的控制
以往的企业理论局限于物质资本所有权或产权的眼光
无法理解这个现象
于是在“公有制企业”里存在着的企业家人力资本产权的各种表现形式
就被排除在理论考察的视野之外
现实中绝大多数公有制企业还处在“政企不分”的制度构架之中
在那里企业领导人往往集企业家和官员等数种身份于一身
不免给考察“公有制经济”中的企业家人力资本问题带来观察的困难
中国的改革已经产生了一些政企分开的公有制企业
本文研究的个案——浙江省横店集团公司
就是较早界定了企业与政府关系的一家公有制企业
这使我们有可能通过横店模式研究:在一个独立于行政权力控制之外的“公有制企业”里
企业家人力资本产权是否存在、怎样存在、如何实际上在现有企业制度里起作用、如何被激励
以及可能如何进一步变化并影响企业产权制度的安排
一、“社团所有制”名与实横店集团公司的产权被概括为“社团所有制模式”
什么是“社团所有制”
《横店集团公司社团所有产权制度纲要(草案)》(1994)定义如下:“社团经济的资产所有权不属于国家所有
也不属于当地政府所有
也不属于各村所有
更不属于社团经济领导层个人所有和企业员工个人所有
它属于社团范围内的成员共同所有(即共有)
128页)这个定义涉及从古典所有权理论到现代产权经济学的许多复杂概念
因而并不简单
但是首要的问题是
上述“社团所有制”的定义究竟在多大程度上反映了横店集团公司事实上的产权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