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吴安监(2006)02号关于贯彻《进一步加强冶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各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吴江经济开发区经发局、各有关企业: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冶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安监总管一字〔2005〕172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现就贯彻《进一步加强冶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特制定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认真贯彻国家安监总局《意见》,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结合我市冶金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实际,进一步摸清我市冶金企业的底数,加强日常监管工作,严把市场准入关;督促冶金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改进安全生产人防、技防措施,改善作业环境、条件,消除安全隐患,增强控制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促进冶金企业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防控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实现我市冶金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主要工作(一)认真宣传贯彻
各镇(区)和有关企业要认真学习《意见》,广泛进行宣传和发动
企业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必须加强对宣传学习活动的组织领导,带头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组织力量对照意见和标准化建设活动的要求,分析本单位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方案,并报当地安监办或相关职能部门
(二)建立健全分级监管制度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规定的“黑(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分类标准,组织开展冶金企业摸底调查,摸清属地冶金企业数量、规模、主要产品等基本情况,建立冶金企业安全监管台帐,实行分级监管制度,逐步完善日常安全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和重点内容
(三)严格“三同时”管理
各镇安监办和各区职能部门要按照《意见》的要求,严格执行如下规定:对在2003年9月30日前投产而没有履行“三同时”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