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脱硫系统设备供货技术要求日期:2011年6月石灰石-石膏法烟气脱硫技术规范要求第1章总则1
1本规范书适用于某公司3×64MW热水锅炉烟气脱硫工程(以下简称太原热力)
太原热力新建3台64MW热水锅炉脱硫装置,为满足环保要求,炉后配一套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装置,三炉一塔,设100%烟气旁路,不设GGH,三炉公用一套共用系统
锅炉燃用设计煤种、BMCR工况条件下,脱硫效率≥98%或脱硫装置排放SO2浓度≤60mg/Nm3,且脱硫装置的可用率不低于98%,它包括该系统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调试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1
2本规范书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货方保证提供符合技术规格书和有关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3供货方执行本技术规范书所列标准
有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4供货方所提供的所有技术文件除非在技术规格中另作规定外,均使用中国的相应国家标准、各行业的相应标准、国际标准化组织标准和/或其它先进国际标准
这些标准为合同签字日为止最新公布发行的标准
5供货方提供货物所使用度量衡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统一用公制单位
6供货方提供货物的制造商具有严格的质保体系,并须取得ISO9000的质量认证
7供货方提供的设备代表行业先进水平,并是技术成熟型的产品,其系统配置符合标准要求、能满足所需要求的全套配置
8供货方提供的设备具有国内同行业中近年内的先进制造水平,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
9供货方所提供的设备国家及行业的相关标准规范;具有质量的高可靠性,能稳定连续地工作,且具有尽可能长的使用寿命
10系统具有节能、高效、低耗、良好的减震措施、噪音低、操作灵活等优点,自动化程度高、技术先进、性能可靠,连续无故障运行时间高于行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