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和谐运政的思考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运政管理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也越来越大,道路运输行业管理工作也呈现出诸多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实现道路运输和运政管理的和谐,始终是我们梦寐以求的理想。实现这一理想,是一个漫长而艰辛的过程,当前在道路运输和运政管理中要建设和谐运政,笔者认为,要更新四个观念,树立四种思想,处理好五个关系。构建和谐运政,首先要更新四个观念,树立四种思想一是更新重许可,轻服务的观念,树立以人为本思想。道路运输行业担负的工作社会性强,管理对象复杂,行政许可涉及面广,能否依法、公开、公正、公平地实施道路运输行政许可,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道路运输行业的可持续发展。随着《行政许可法》和《道路运输条例》的颁布实施,运政管理工作将更加规范,在赋予运政管理机构授权执法地位的同时,对运管队伍在行政许可和行业管理等具体工作中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规范行政许可主体、许可程序、许可行为、许可制度是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加强事前监管、严格按行政许可法办事是我们的天职。和谐运政是以人为本的运政。当前,社会稳定是压倒一切的工作,这就要求我们坚持以人为本,既要重视依法许可,又要履行事后服务,推行人性化管理,在服务中履行职能,在履行职能中强化服务。不仅要文明礼貌,充分尊重管理对象的权利,既有原则性,又有人情味,有理有节,让管理对象从内心深切感受到运政管理的透明、公开、公正。要把为发展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作为运政管理工作的立足点,达到执法为民、管理亲民、服务便民的目标。带着感情和良心工作,把广大业户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拥护不拥护、答应不答应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运管工作只有顺民意、谋民利,才能获得群众的支持。只有把许可、服务、管理有机的结合起来,和谐运政才能建立起来。二是更新重收费,轻管理的观念,树立发展共赢思想。运管部门属于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所征收的道路运输管理费,第1页共6页是根据交通部、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公路运输管理费征收和使用规定》中有关规定,向道路运输经营业户征收的一种行政性收费,种种因素交织,运管机构把主要精力放在了收费养人上,只收费,不管理的现象普遍存在,直接影响了运输市场的发展,其后果是费源的不断减少。因此,运管队伍要认真研究怎样围绕发展、服务发展、促进发展展开工作,始终围绕发展抓运输,抓好运输促发展,要把收费、管理、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做到思想同步谋划、政策同步实施、问题同步治理,实现共赢互利。和谐运政可以说是共赢互利的运政,使构成道路运输和参与运政管理的各方,都能在运输发展中实现共赢互利,只有树立共赢互利思想,道路运输和运政管理才能真正达到行业发展预期效果。同时,我们还要坚持以人为本、相互协调的原则,以获得社会的最大利益为取向,做好与各方的协调工作,通过多方参与、协同解决的方式,兼容并蓄,形成认同,形成互动,使道路运输和运政管理在和谐的社会中实现双赢与快速发展。三是更新重处罚,轻教育的观念,树立促进社会进步、降低管理成本的思想。随着道路运输行业法律法规的逐步完善,运管部门对运输行为的管理已由过去的经济管理手段、法律管理手段和行政管理手段并重的管理方式,转化为以法律管理为主,经济管理、行政管理为辅的管理方式。这种管理方式的变化,是社会进步的表现和运管工作从人治转向法制的必然结果,也是构建和谐道路运输市场的必要条件。然而,在管理过程中,重处罚、轻教育的现象依然存在,执法程序不规范、执法文书不齐全,这些不规范执法的后果,首先是造成了道路运输市场违法行为的恶性循环,因为在罚了款后违法行为可以继续存在,经营者就会产生一种错觉,认为车辆有没有手续、手续合不合法无所谓,只要交了钱,就能堂而皇之运行。同时,一些被罚过款的业户为挽回损失,会更加变本加厉地进行违法运输活动。其次是加重了运政管理的成本,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多次浪费。再次是破坏了和谐社会的建设。重处罚的现象所带来的不良影响必然对人们的日常生活产生一定的冲击,甚至对社会稳定构成威胁,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