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的发言稿坚持和推进依法治国,走中国特色的法治之路依法治国,作为一种先进的治国方略与法律文化,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
依法治国,从字面上理解,是指依照宪法和法律来治理国家
依法治国具体内涵则是,依照体现人民意志和社会发展规律的法律来治理国家,而不是依照个人意志、主张治理国家,即实行法治;通过实行法治,实现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个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一、历史沿革真正意义上的依法治国是在资本主义社会才开始实行
随着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资产阶级政治力量的强大,依法治国主张与自由、平等、民主、宪政等进步观念开始广泛传播
但是,正如资本主义社会不可能有真正的民主一样,资本主义也不可能有彻底的法治
从本质上说,社会主义国家不仅应当是人民真正当家作主的民主国家,而且也应当成为真正实行依法治国的法治国家
社会主义的依法治国必然是而且应当是人类历史上全新的、最高历史类型的依法治国
而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提出到形成体系、制度也经过了一个过程
1996年2月8日,在中央第三次法制讲座的总结讲话中,江泽民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方略:“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是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党和政府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方针
”同年3月,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作为一条基本方针,写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
1997年9月,“进一步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被写入党的十五大报告
1999年3月,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第1页共6页法治国家“这一治国方略,正式写入宪法修正案
这也标志着依法治国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