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目录第40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二○○五年十二月二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第一类鼓励类(略)第二类限制类(略)第三类淘汰类注:条目后括号内年份为淘汰期限,淘汰期限为2006年是指应于2006年底前淘汰,其余类推;有淘汰计划的条目,根据计划进行淘汰;未标淘汰期限或淘汰计划的条目为国家产业政策已明令淘汰或立即淘汰
一、落后生产工艺装备(一)农林业1
湿法纤维板生产工艺(2006年)2
滴水法松香生产工艺(2006年)(二)煤炭1
未按批准的矿区规划确定的井田范围和井型而建设的煤矿2
没有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矿长资格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煤矿3
国有煤矿矿区范围(国有煤矿采矿登记确认的范围)内的各类小煤矿4
单井井型低于3万吨/年规模的矿井(极薄煤层除外)(2007年)5
既无降硫措施,又无达标排放用户的高硫煤炭(含硫高于3%)生产矿井6
不能就地使用的高灰煤炭(灰分高于40%)生产矿井7
6AM、φM-2
5、PA-3型煤用浮选机8
PB2、PB3、PB4型矿用隔爆高压开关9
PG-27型真空过滤机10
X-1型箱式压滤机11
ZYZ、ZY3型液压支架12
木支架(三)电力1
大电网覆盖范围内,服役期满的单机容量在10万千瓦以下的常规燃煤凝汽火电机组2
单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下的常规小火电机组3
以发电为主的燃油锅炉及发电机组(5万千瓦及以下)(四)石油、天然气和化工1
没有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油气田,不符合国家油气资源整体开发规划的油气田2
安全环保达不到国家标准的成品油生产装置3
100万吨/年及以下生产汽煤柴油的小炼油生产装置(2005年)4
4万吨/年以下的硫铁矿制酸生产装置(2005年)5
50万条/年及以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