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特大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规定Q/DAGD
0411—2010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德安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应对重特大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德安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重特大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国家电网安监[2007]206号安全风险体系管理实施指导意见GB/T15498企业标准体系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体系3职责3
1安全监察保卫部负责公司预案的修订和完善工作
各单位、部室应配合本预案的演练
4管理内容与方法4
1预案制定的目的4
1电力事故是社会的灾难性事故,为防止供电生产所发生的重特大及一般事故,确保全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和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避免和最大限度地减少供电生产重特大事故发生后所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有序有效地迅速救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结合本公司供电生产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2重特大及一般事故类别:4
1本《预案》所称事故,包括一般安全事故、重大安全事故特大安全事故三大类
2本《预案》所称一般事故,是指在全公司范围内造成轻伤或较小经济损失及没有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分为:一般人身事故一般设备事故;一般电网事故
3本《预案》所称重大安全事故,是指在全公司范围内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以及性质比较严重的事故
分为重大人身事故;重大设备事故;重大电网事故
4本《预案》所称特大安全事故,是指在全公司范围内造成特大人身伤亡或特大经济损失以及性质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