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筑施工安装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评估标准(试行)总则一、为了科学地评价建筑施工安装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提高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水平,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从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实现安全生产评估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而编制
三、本标准适用于建筑施工安装企业、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授予资格的安全生产中介组织对建筑施工安装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的评估
四、在按本标准评估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评估标准说明一、评估内容(一)本部评估(二)现场评估二、评估方法(一)评估单位派出有建筑安全技术知识的审查员和技术专家组成评估小组,并指定组长;(二)对建筑施工安装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的评估,采用评分表的形式分本部和现场评估两部分,对企业本部评估使用“表—01建筑安装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评估标准(企业本部)”;对现场(工地)评估使用“表—02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评估核查标准”;(三)本部评估和现场评估中发现的问题,由评估小组开出整改通知单,使用“表—03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四)评估小组作出审查结论,使用“表—04建筑安装企业安全状况评估申请表,并由评估单位编写评估报告
三、现场抽样规则:评估除了在总部进行外,每个企业要抽1-2个工地进行评估
四、评价标准对建筑施工安装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评估得分,应以本部评估表的得分和现场评估表(工地)得分,作为对一个建筑施工安装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的评价依据,分为A(好)、B(一般)、C(差)、D(不合格)四个等极
具体标准如下:(一)A级1、不存在下列关键否决项:(1)没有法人营业执照;(2)最近三年内发生过一次事故死亡3人以上重大伤亡事故或两次及以上死亡1—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