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代会议事规则1、教代会(工会)接受学校的领导,支持校长行使职权,参与学校民主管理,进行民主监督
2、教职工代表大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令、法规、执行教育行政部门的条例、规定、决议和指令
3、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正确处理国家、学校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维护和落实教职工的各项民主权利,协调学校内部矛盾,支持和监督行政领导的工作,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的积极性,为提高教职工政治、业务素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而开展工作
4、教职工代表大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其决议、决定和重要提案,都要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同意方为有效
5、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由教职工群众民主选举,经审查批准产生,凡是本校享有公民权的教职工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6、教代会每3-5年为一届,一般每年召开1-2次会议,听取校长工作报告、审议学校办学方针、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教改方案、财务预决算等重大事项,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大会进行选举和作出决议,必须有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才有效
7、教代会每学年至少一次评议学校校长和中层以上行政干部,对他们的工作进行正确评估
8、教代会根据需要,设立若干专门小组,处理、检查和督促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教代会决议答复提案
专门小组在教代会闭会期间,由工会负责组织、协调或主持工作
小组的议事规则由教代会(工会)按各自职能另行制定
9、教代会闭会期间,学校工会作为教代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工会制订讨论工会活动计划和处理教代会交办的有关事项
10、在教代会、工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教职工座谈会,了解和听取教职工的意见、要求和建设、以维护教职工权益
第1页共15页教代会(工会)议事规则大安镇小学第二篇:集团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有限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党委集体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