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润州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文件镇润食安委〔2009〕3号关于开展全区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摊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蒋乔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场圃,民营经济发展管委会,润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为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按照市食安委的统一部署,针对目前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摊点食品安全存在的实际问题和薄弱环节,决定今年5月—6月在全区开展学校食堂及周边摊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和“加强监管与规范引导相结合”的工作原则,针对学校食堂(含幼托机构,下同)及学校周边摊点食品安全特点和群众反映学校食品安全突出问题,进一步落实日常监管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对学校食堂等餐饮单位和食杂店等的监管,大力整顿和规范学校及其周边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切实改善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环境
二、整治对象学校食堂、校园内的餐饮店、食杂店(含超市、面包店等下同);学校周边(校园及学生宿舍周边100米范围内)的餐饮店、食杂店、饮食摊点等
三、实施步骤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阶段(5月25日前)
区食安委制定整治实施方案并报市食药安委办公室备案
职能部门按照整治方案要求和职责分工,对学校食堂、校园内的餐饮店、食杂店,学校周边的餐饮店、食杂店、饮食摊点进行全面摸底动员,填写调查登记表(见附件1)并分类造册建档
采取媒体宣传、悬挂标语、发放资料等方式,向经营业主告知整治意图、整治要求、执业条件、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营造整治活动的强大声势
第二阶段:规范整治阶段(5月25日-6月25日)
职能部门采取专项执法检查和联合执法等形式,开展拉网式的整治行动,推进各项监管措施进一步落实,督促经营业主积极整改、规范和提高